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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追求「共生」的兩岸願景
2007-12-01
幸福台灣


        1. 處理兩岸目前政治僵局,必須先求台灣內部團結穩定

        兩岸關係究竟應該要如何定位和發展,才能夠維繫台灣的安全?這是所有台灣人民迫切關心的重要議題。

        我認為,處理兩岸目前的政治僵局,第一步並不是急著跟對方簽訂任何和平協議,而是必須先求內部的團結穩定,致力台灣內部的和解共生。當內部產生共識之後,我們才能去建立與對岸之間的共識。從現實面來看,一個分崩離析的台灣是沒有能力去和中國談判協商的,就算個別政黨或政治人物片面與中國協商對談,也不會被台灣內部接受。因此,我主張必須「先內後外」,逐步擴大共識基礎。

        有人或許會質疑,我會因此藉故拖延兩岸之間的交流?

        我認為,台灣絕不會、也不應該放棄與中國「和平協議」與「對話」的機會,因為這是台灣的最大利益與保障。但無論是「對話」或「協議」都必須有成熟的條件,不能只是為談而談、為協議而協議,這樣對台灣反而是種傷害。除了我剛剛提到的內部共識之外,在國際社會上,台灣也必須追求國際間的協助與參與,促成更多國家加入對話、參與協議。在這些原則下,台灣不會、也不應拒絕任何有助於兩岸和平、穩定的對話或協議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我認為,要解決兩岸的僵局,不是要靠什麼「九二共識」,而是兩岸應該先建立「方法上的共識」。這個共識,包括了「時間的共識」和「程序的共識」。

        所謂「時間的共識」,就是兩岸之間並不存在「立刻解決」的急迫需求,而是可以在未來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更長的時間來逐步化解內部歧異、增進彼此交流。我認為這個共識很重要。而這個共識的前提是,兩岸要對自己有信心,兩岸的領導人要相信時間與人民都站在自己的這一邊:中國毋需擔心會因時間拉長,而使兩岸漸行漸遠;台灣也毋需擔心,中國會以武力壓制台灣的選擇空間。兩岸當務之急,都應該專注於解決內部的問題,努力創造人民的幸福,有了更高的內部信心之後,雙方也能談出較好的共識。

        另外一個重點在於「程序的共識」,也就是尋求兩岸未來解決方式的共識。簡單地說,兩岸問題的解決,一定要尊重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的意願。這也是和時間的共識一樣,我們要對人民有信心,因為隨著對岸經濟繼續發展,會不斷改善對台灣人民的態度,也會陸續改善中國人民的想法,屆時兩岸的差異或許會越來越小,未來台灣人民的自主選擇,或許就與今天不同。只要是台灣人民的選擇,我們都應該接受,因為這就是民主的真諦。

        和平是兩岸人民的最高價值。如果兩岸人民與領導人可以在「解決兩岸問題的方法」上都有共識,兩岸就可以對話。對話也許不一定立刻有結論,但只要保持對話,兩岸情勢有所緩和,便可以先處理一些有共識的事務性問題;並從中累積更多未來的共識,更確保兩岸的和平。

        有共識的事情先做,沒有共識的,就等營造共識之後再做。這就是我的務實,這也是我推動兩岸關係和解化、正常化的第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2. 以智慧力開創兩岸願景

        無可諱言的,論面積、人口,兩岸之間在客觀上是存在差距的:中國是大國,台灣是小國,且中國在國際政治、經濟舞台,已然崛起。

        強者與弱者之間要創造雙贏,弱者必須以智慧和意志來和強者周旋;而強者也必須以妥協和包容來面對弱者,如此兩者才能建立互信的基礎。有了互信,才有共生的可能。如果強者堅持己見,一味要弱者妥協,這是消滅,不是和解,更不可能帶來共生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最近有人提倡兩岸要和平共處,但兩岸和平不是只講給台灣聽,也要講給中國聽。就像羊跟老虎在一起,只要求羊去包容老虎,這對羊的安全沒有幫助。

        台灣很樂見中國發展壯大、和平崛起。事實上,在中國崛起、發展過程中,台灣的企業、人民也貢獻了很大力量。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,中國在處理兩岸問題上的強硬態度,確實也讓更多人懷疑,中國的壯大會不會變成和平的威脅?

        假若,中國放棄以和平的手段解決兩岸問題,或者漠視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決的要求,兩岸之間必然陷入嚴重的緊張關係,甚至隨時可能發生衝突。其結果受害的將不僅止於台灣,鄰近國家包括日本、韓國在內的亞太國家也將同蒙其害。國際間將藉此印證「中國威脅論」的觀點,再度聯手圍堵,最終也不利於中國的穩定發展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兩岸之間,正如孔子所說:「以小事大要以智,以大事小要以仁。」中國以仁堅守和平,就會是最大贏家;台灣則應以智慧「度德量力相時」。「度德」是指運用軟性的力量,就是分享民主、人權、文化等進步價值與進程;「量力」是指不懈怠充實國家硬性的力量,包括國防、外交、經濟等;而「相時」則是指掌握時機、開創時機。三者結合做充分的利用,就是「智慧的力量」(Smart Power)。

        目前兩岸問題,在於缺少「強者的妥協」。過去九○年代兩岸曾有很好的溝通,因當時對岸比較弱,願意和台灣溝通,但現在比較強,反而不願妥協。
中國崛起若缺少強者的妥協與包容,就會為亞太帶來緊張與威脅,成為和平的隱憂。


        因此,中國也應該學習強者的妥協,這是一種仁者的胸懷,才能化威脅為互惠,為世界創造和平,普受各國尊重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3. 兩岸經貿政策要優先思考台灣的幸福

        無論是面對兩岸經貿政策也好、國內產業政策也好,我的理念始終如一:要透過經濟手段,創造人民最大的幸福感,這也就是我一直提倡的「幸福台灣」的核心¬概念。我要以「幸福」作為重新打造台灣經濟的基本理念,更要以此理念衡量兩岸經貿關係。

        目前台灣對於兩岸經貿政策的相關看法,無論是主張管制的「戒急用忍」,或者強調全面開放的「台灣全區自由貿易島」等主張,都是在天平的兩端做抉擇。很多人擔心若是全面放寬,會掏空台灣;反之,也有人不斷呼籲,太多管制會掐住企業的發展。

        我認為,兩岸經濟發展必須放在全球化架構,以及建立台灣經濟主體性的架構下來思考。台灣在亞洲產業分工體系上一直扮演樞紐的角色,對中國經濟發展也發揮舉足輕重的影響力。面對全球化及中國經濟的崛起,台灣必須順應趨勢,採取更開放的兩岸經貿策略,讓台灣企業能夠發揮更大的活力,將中國市場納入全球佈局的一環。另一方面,台灣也必須提升經濟的實力,加速產業的轉型升級,才能夠在亞洲地區繼續扮演價值創新及領航者的樞紐角色,台灣經濟主體性才不會被削弱,甚至變成很多人擔憂的「中國化」。

        幸福台灣的兩岸經貿主張,是要平衡「國家主體性」與「企業競爭性」,透過「政策的主動性」,積極追求台灣的價值創新、效率提升和兩岸資源的雙向平衡流動。這種兼顧主體和競爭的兩岸經貿政策,同時包括了兩岸投資、貿易、金融、人員往來幾個面向,重要的具體政策有──

        (1) 加強吸引台商回台投資:中國市場經營環境對台商的吸引力已逐漸降低,台灣應該訂定具體獎勵措施,包括更容易取得土地廠房、鬆綁補充性外勞、進行務實的財稅改革等等,並利用高雄自由貿易港區的運作模式和經驗,吸引台商回台投資、甚至設立營運總部,擴大台灣產業在兩岸的主導優勢。

        (2) 在優先投資台灣的前提下,彈性審查台商赴中國投資上限:我們要知道,自由化的資金是隨著利益所趨而全球移動的,惟有將資金流動檯面化,才能有效管理。過去的管理只管到資金,而且是「齊頭式管理」,部分企業「到中國複製過去成功的經驗」,造成產業外移及對國內產業的競爭壓力,當然應加強其投資管理。但若是想利用中國市場進行全球佈局的企業,則不宜受到重重限制,以免競爭力無法提升。因此,我認為應該要重新思考台商赴陸投資四○%上限的意義,調整為針對不同產業、不同企業的不同階段需求,配合國內外局勢,進行「個案式動態管理」,取代「齊頭式管理」。從產業完整性、全球競爭力、對工作機會衝擊等不同面向,進行合理及有效管理,讓政府成為台商經略全球的強大後盾,也讓企業願意在賺錢之後,優先將資金回流台灣、投資台灣,如此才能真正壯大台灣。

        (3) 開放國內銀行至中國設置分行或子銀行,並開放中國銀行來台設置辦事處:由於台商赴中國投資規模不斷增加,衍生了龐大的金融服務周邊需求,有必要讓國內的銀行優先獲此商機。因此,我主張兩岸應該儘速協商建立金融監理合作機制,並且鼓勵國內銀行在中國設置分行或子銀行,提供台商相應的服務需求。同時,在兩岸經貿往來衡平的概念下,也應該先適度開放中國的銀行來台設置辦事處,再視兩岸金融發展狀況,考慮進一步的調整開放。

        (4) 以「擴大包機、多點對飛」逐步開放直航:過去談到直航,兩岸往往陷入國內、國際航線之爭,互不讓步。我認為「包機」模式是目前爭議最小、可行性最高的方式。我在行政院長任內擴大實施兩岸包機,創造兩岸合作雙贏。未來,我將持續推動「擴大直航包機、多點雙方對飛」,從假日包機、每月包機、每周包機,如果一切運作順利,也具有經濟規模,便可再漸進擴大為每日包機;從務實的交流,營造良性互動,並從逐步擴大實施規模,累積經驗,如此可以為全面直航逐步排除阻力,奠定可長可久的基礎。

        (5)開放中國人民來台觀光:觀光,是台灣未來發展幸福經濟的重要政策之一,適度開放中國人民來台觀光,可加速實現台灣觀光升級。「適度」包括以下意涵:必須確保高品質的旅遊,及旅遊業合理的經濟效益;此外,應逐漸擴大人數,讓配額從每日的一千人逐步提高為每日三千人,避免擴充太快所產生的供給面品質與數量不足,或供給過剩所導致的殺價競爭,這才是真正考慮台灣幸福的兩岸經貿政策。

        (6)開放中國人民來台進行投資:兩岸資金必須有來有往,才能夠平衡流動。台商到中國投資規模愈來愈大,造成資金單向流失,因此,有必要在兼顧國家安全及金融穩定基礎上,逐步開放中國資金來台,以促進兩岸資金的雙向平衡流動。開放的項目亦須漸進,例如優先歡迎投入觀光產業及生產事業;至於投資股市,只要比照外資規範即可。房地產方面,投資商業大樓可不限制,但一般住宅則暫不宜開放,以免炒作造成房市泡沫。中國人民來台從事業性、甚至是證券投資。

        面對兩岸經貿交流,台灣必須先思考本身的利基,更要把眼光放在全球佈局。更進一步地說,就是要將過去「台灣─中國」的相互依存與「台灣─全球」的產業佈局連成一線,成為「中國─台灣─全球」依存互賴的經濟治理結構。一方面能夠利用中國市場、原物料,提升台灣在世界經濟體系的位階;一方面則是讓「世界貿易組織」等國際經貿秩序、法規,成為台灣的後盾,以充分確保台灣在兩岸的經貿關係中一定程度的安全性。

        我認為,透過全球體系來管理兩岸經貿,能讓台灣站穩利基,也為兩岸交流奠立更厚實的基礎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4. 強化台灣競爭力才能留住台商

        我在本書第二部第三章「我對幸福台灣的幾個主張」中提過,許多學者專家主張把中國當作世界工廠,鼓勵中小企業將廠房移到中國,造成台灣目前製造業產能僅占國內生產毛額二三%(鄰近的韓國占三三%,日本也有三○%);顯見台灣製造業出走的情況十分嚴重,這不但導致台灣嚴重的失業問題,也違反經濟成果必須由人民所共享的「幸福經濟」價值。

        台灣不能否認中國市場的存在,但不能只是複製台灣成功經驗到中國、將中國當工廠。特別是,現在中國要實施「兩稅合一」、「勞動合同法」、「資金匯出課稅制度」等等新制,台商已逐漸失去經營利基,勢必面臨產業轉型壓力,也必須重新思考,究竟要返台發展,或者遷往中國中西部「墾荒」,或是繼續移往第三世界國家,過著「逐成本而居」的生活?

        因此,從經濟法則來看,當務之急應是改善台灣投資環境,而非禁止台商出外投資。若只重主體性而都不開放,台商不認同政府政策、暗渡陳倉,反而更傷害台灣主體性。只有壯大台灣,讓台灣整體財富增加,人民平均薪資才可能上升,因此,吸引台商資金回流、吸引外資甚至中資來台尋求投資機會,再就哪些可開放、哪些不開放進行管理、管制,這樣對台灣才最有利。在全球競爭的租稅環境下,如何健全並強化台灣競爭力,並吸引國際資金,包含中資到台灣,便顯得十分重要。

        我在當行政院院長時,曾提出「中長期穩定投資計畫」、擴大工業區土地優惠政策「○○六六八八方案」(編註),以及讓高雄成為境內香港等方案,就是要讓台灣也有香港的優惠環境。由政府以訂定「振興中小企業條例」等方式,協助解決土地、資本、勞工問題,工研院協助提升產品品質及附加價值,政府以這些政策挽留台商,台商就不需出走。

        我認為,政府有義務協助台灣的企業界技術升級、產業轉型。其中,對於傳統產業應加強管理、行銷及資金取得的輔導;對於高科技產業,則應以國家、大學的力量,帶領企業加強技術研發與專利,如著作權的保護,如此才能落實產業聚落,厚實台灣的經濟實力。再配合投資透明化政策、降低遺贈稅到一○%以下、放寬政府退休基金、外匯存底投入股市等等政府理財政策,吸引台商回流,外國資金會逐漸匯入,台灣的資金市場便可以迅速穩健發達。

        我有把握,只要提升台灣競爭力,台灣的經濟實力將會明顯壯大,台灣人民也能獲得中長期穩定、樂觀發展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編註:台灣為吸引台資回流,工業局於二○○一年起即實施「○○六六八八」方案,也就是在經濟部所屬的工業區內承租土地或標準廠房者,前兩年免收租金,第三、四年租金六折,第五、六年租金打八折優惠,以協助廠商降低土地方面的投資成本。作者在行政院長任內,要求釋出更多工業用地,配合「中長期投資穩定計畫」,加快申請流程:從申請到核准證照只要八十九天。優惠土地措施結合政府超高行政效率,搭配產業群聚、交通便利、生活機能佳等諸多因素,從二○○五到二○○七兩年間,估計吸引了三○五家廠商進駐,增加投資金額一○七○億元,增加年產值一二八四億元,並創造了二萬一千三百五十二個就業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