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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黃金三角:打造台灣真幸福 2007-12-13 幸福台灣
1. 黃金三角力求經濟、環境與公義均衡發展
政府所追求的價值是什麼?當不同價值之間發生衝突時,優先順序又該如何取捨?這是公共倫理學與政治哲學探討的問題;也是每一個政治人物都必須時時刻刻、念茲在茲的問題。
台灣過去快速的經濟發展,創造了「經濟奇蹟」,也讓人民在經濟上有很大的光榮感。但台灣在發展經濟的過程裡,過度輕忽環境保護和社會公義的結果,也讓台灣付出了許多代價。再者,全球化的發展也為台灣帶來新的挑戰。過去靠低廉生產成本的製造型經濟,如今在中國、印度等新興市場的競爭下,正面臨難以為繼的窘境。台灣已逐漸邁向軟性經濟的時代,也就是所謂綠色經濟、休閒經濟、知識經濟、美學經濟與福利經濟的階段。
在這樣的思維下,我認為,現在台灣最重要的事,應是提升生活品質、社會公義、環境生態等理念。讓人民能在工作和生活品質當中,取得最適宜的平衡點,這才是真正的幸福。因此,在政策的價值選擇上,我希望帶領台灣去追求一個均衡的發展模式。
我主張,經濟發展必須在一個等邊三角形的架構下均衡發展,一邊是經濟發展、一邊是社會公義、底邊是環境的永續,這就是追求台灣永續、共生的「黃金三角」。
在這樣一個「黃金三角」中,第一個斜邊是經濟發展,代表的是社會整體財富的成長。財富的合理累積,不但是個人生活安全感的重要來源,更是國家發展的重要支柱。沒有經濟發展,政府財政就不可能支撐社會福利,社會不富裕,優質文化也很難產生。
第二個斜邊則是社會公義,所代表的是財富、資源總量的合理分配。當經濟發展帶來社會整體財富上升之後,我們就必須考慮到符合公義的分配,使得社會底層能夠維持基本生活,而不產生階級之間的怨懟、甚至仇恨;透過社會安全制度,讓弱勢者也能擁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;並透過教育、訓練厚植他們的社會競爭力,讓人們的生活不僅是活著,而能夠活得快樂、有希望。
而底邊的環境永續,則是追求環境生態的永續發展。一個良好的自然環境,是整體幸福台灣的基石。我們要了解,環境問題是共業,是大家必須共同面對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脫離共同生活的環境而獨善其身;而經濟、社會的活動,也不能剝削後代子孫的生存權利。唯有環境復育、生態多元、山海河充滿生機,才會有值得留戀的家園、代代幸福的未來。
「黃金三角」基本理念是「和解共生」(編註一),追求經濟、社會以及環境三者之間的共生共榮,不可偏廢。台灣接下來要走的路,是扭轉舊的經濟思維,轉向三者衡平的「黃金三角」,這一點我稍後會再多加說明(編註二)。
我擔任高雄市長時,致力於看不見的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,讓愛河、前鎮河重新復活。整治過後的愛河,不僅鳥兒重現,水母也開始成群悠遊,甚至還有海豚游了進來,現在愛河燈會已成為全國最重要的節慶之一。過去被稱為黑龍江的前鎮河,原本兩岸社區大廈的建築設計,都是將門窗背向河岸,離河岸越遠的房價越高。但是,整治之後,建商和居民想法不同了,都恨不得把裝潢重建,將窗口朝向河岸,欣賞整治後的前鎮河,附近的房價也紛紛往上看漲。
高雄愛河、前鎮河的整治經驗,符合環境永續,也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,並帶來觀光人潮與房地產商機,充分體現出黃金三角可以並存共生的內涵。
在我的「黃金三角」發展模式中,我認為,在台灣目前經濟成長速度趨緩的情況下,我們必須將提振景氣列為最優先。因此,我主張健全台灣的經濟體質,吸引國際資金來台投資,並用各種優惠政策鼓勵台商回流,活化中小企業,提升台灣經濟發展,促進充分就業,讓想工作的人,人人都有工作做(編註三)。但在尋求台灣經濟成長的方法上,也不能再像過去一樣,用剝削環境、忽視社會公義的方式。相反地,社會公義、環境和人文也必須加快腳步趕上經濟。因此,我提出「四大優先」的原則,強調「台灣優先」、「文化優先」、「弱勢優先」、「環境優先」。政府也要照顧中南部、中低收入階層;要發展經濟但不能犧牲農業;要尊重市場機制,但不能漠視社會弱勢。
我要用全新的政策思維與務實作法,來體現經濟發展、社會公義與環境永續兼具的幸福經濟。
編註一:另請參閱本書第五七頁「共生會帶來雙贏,惡質競爭只會雙輸」一文,及第一八九 頁「幸福台灣‧幸福經濟」簡圖與說明。
編註二:關於「黃金三角之衡平」,請參閱下一節。
編註三:另請參閱本書第二部第三章「我對幸福台灣的幾個主張」。
2. 以共生的四大優先,實現黃金三角的三邊等距
如同我前面一再提到的,人類的文明,是從追求自存、培養互信到走向群體共生的過程。共生, 是人類的終極價值,也是人類的永續發展之道。
聯合國「世界環境暨發展委員會」在一九八七年出版了《我們共同的未來》(Our Common Future)一書,其中對於「永續發展」(Sustainable Development)的概念,提出闡釋:「永續發展」是指滿足當代人的需求、也不損及後代子孫的發展;必須兼顧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,並考量跨世代間的社會公平之發展形態。
換句話說,「永續發展」涵蓋了經濟、社會與環境三個層面的循環互動,這正是我所主張的「黃金三角」。
為了達成「黃金三角」的衡平發展,政府必須思考,如何讓這三者之間產生正面的循環,並減少負面影響。政府必須考量到不同政策的情境,可能帶給國家的影響;而現有的法律、教育、經濟、社會、政治面向,也必須做全面性的調整及配合才行。
若我們以此來檢視台灣的發展過程,不難發現,相較於我們的經濟成就,台灣對於社會公義和環境永續的發展是不足的。就好像一張三腳凳,一隻腳特別長,其他兩隻短腳卻搆不到地,任何人坐在上面都不能坐得平穩。國家也是如此,沒有紮實的根基,就不可能有平穩的國家發展。
要如何讓台灣從過往只重視經濟單一價值的錯誤,邁向重視整體均衡發展、黃金三角的幸福經濟呢?我認為,當務之急就是確立國家發展目標的先後次序和主從關係。
我從一九八九年參選立法委員時,就提出「台灣優先、文化優先、環境優先、弱勢優先」四大優先理念。多年以來,我深深發覺,這正是促進台灣均衡發展,使經濟發展、社會公義與環境永續等邊共生,形成幸福經濟的重要主張:
優先指包容不同的看法,但有主從先後之分。台灣是個移民社會,有原住民、新住民、舊移民、新移民,有各自原生或母國的文化情感,台灣優先尊重且包容這些不同的文化情感,也不排斥與中國或其他國家分享成功經驗、互補優勢,但是當與其他國家利益衝突時,要以台灣這塊土地及人民的利益為優先。例如我們可以和中國分享農業發展的經驗,但是農產品的獨特技術則應該予以保護,才不會損及台灣農民與社會的利益,這就是台灣優先。
相對於政治與法律規範,我主張文化必須優先。文化是群體智慧的結晶,更是充實人類心靈的最大要素,是政治與法律的上位概念。就以「司馬庫斯櫸木案」(編註一)來說,我聽說司馬庫斯部落的原住民朋友,撿拾因颱風而倒落於交通要道上的櫸木,回部落共用,竟被判竊取森林主、副產物;因而親自到山上去探望、表示關心。其實,基於原住民基本法中,對原住民傳統文化習慣的尊重,當與森林法等相關法律產生衝突時,我們應該堅持「文化優先」,保障《聯合國國際原住民宣言》關於原住民族對於自然資源的使用權。我希望這件案子的討論、審判、回應、上訴,最終能對原住民基本權益有正面的導向作用。台灣是多元文化的社會,「文化優先」表達對各族群文化的尊重,也是社會安定幸福的重要基石。
弱勢優先相對於強者的既得利益。台灣在經濟轉型過程中,有許多的中小企業、農民、漁民及勞工,一時跟不上腳步,若未得到政府的特別照顧,必導致階級落差愈來愈大,將會付出很大的社會成本。民進黨政府近幾年來致力於勞工退休金、國民年金等社會安全網建立的原因,就是源於弱勢優先的概念。例如最近很多偏遠地區的客運業者因虧損醞釀停駛,嚴重影響農村及偏遠地區居民上學、就醫、就業及生活。我認為,偏遠地區的交通問題涉及人民的生存權、教育權,不能交由市場機制決定。政府應該結合鄉鎮公所、社區協會、客運業者、計程車業者,補貼組成「運輸服務網」,讓弱勢者能獲得基本的生存保障。我堅信,在符合整體社會的公平公義前提下,保障「弱者圈」的基本權益,是社會永久安定的基礎。因為,對強者而言,社會安定,更適合企業經營發展。這樣的社會,對強者、弱者而言都是最有利的社會。
環境優先相對於經濟至上。台灣在過去的工業化過程中,過度發展高耗能、高污染的產業,導致環境品質不斷惡化,不僅嚴重破壞生態、令山河變色,更讓國人健康遭受威脅,許多物種瀕於滅絕,以致逐漸失去生物多樣化優勢,明顯影響台灣整體的永續發展。當環境與經濟衝突時,要讓環境優先。譬如蘇花高的興建對東部經濟有大的助益,但若是通不過環評時,還是要環境優先,但優先具有包容力,還是要尋找其他經濟替代方案,我所推動的「東台灣領航計畫」就是由此而來(編註二)。
台灣很小,要珍惜一初資源與既有成果,以共生來追求永續發展。在四大優先的引領下,台灣的經濟發展兼顧文化、社會、環境的共生,這就是幸福經濟。
編註一:二○○五年九月間,強烈颱風泰利來襲,造成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唯一的聯外道路崩塌中斷,司馬庫斯族人自行清理,將被風吹倒的櫸木移到路邊。經司馬庫斯部落會議討論後,決議將部分的櫸木殘幹,利用在部落意象的木雕、建築上,於是派了三位部落青年前往處理,卻遭新竹林管處依違反「森林法」將這三位青年移送偵辦,全案宣判各處六個月有期徒刑,易科罰金各十六萬元。司馬庫斯部落決議繼續上訴。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八日,高等法院改判三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八萬元,緩刑二年。雖然刑期跟罰金減半,但是當事者跟頭目,還是難以接受法院判決。司馬庫斯族人表示,站在原住民族傳統慣俗立場,他們堅持無罪,也不會向現行司法妥協,他們將繼續抗告到底,甚至不排除司馬庫斯全體族人集體自首,來表達對司法宣判不公的態度。
編註二:請參閱本書第一二四頁「東台灣領航計畫,實現幸福經濟」一文。
3. 建構台灣經濟新願景,全民共享發展成果
幸福經濟,就是為了讓台灣全體人民能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。
未來台灣的整體發展策略,應該由放任廠商「到中國複製台灣成功的經驗」,調整為鼓勵政府與人民共同「將先進國家成功的經驗引進台灣」;發展目標應由只追求高經濟成長率,改為提升人民生活品質;作法是追求高就業率的經濟成長、社會公平正義與環境生態並重的永續發展模式。
經濟發展策略應由過去的「出口導向」改為「內外並重」,藉發展精緻多樣的內需產業,建設優質生活環境,吸引世界各國人士來台消費、創業與生活,讓世界各國的雞蛋放到台灣的籃子裡,取代台灣目前將整把雞蛋放到中國的偏差現象。簡單地說,新的台灣經濟發展策略是揚棄現有以中國為主體的全球佈局,改為以台灣為主體的全球佈局,確保台灣經濟命脈掌握在自己手中,避免將經濟命脈鎖死在中國(編註)。
此外,我們應將社會弱勢族群照顧,當作一種社會福利產業來發展。能帶來經濟利潤的,政府應輔導企業來經營;沒有利潤但屬於公共利益的,政府也要自己編列預算來逐年推動,如此一來除了建立更完善的老年經濟保障制度,提供多項弱勢補助外,更能積極帶動多元就業,建立國人生、老、病、死都相互照顧的社會福利體系,營造幸福和諧的生命共同體,以及社會公平與正義。
因此,我們不只要發展經濟,更要讓這塊土地的每一個人感受到尊嚴與幸福,必須重視社會公義、照顧弱勢、分配、共享,而且不能破壞環境,這就是我主張的「幸福經濟」。
數十年來,台灣政治民主及經濟的成長,讓我們引以為傲。未來,我們更要尋求政治安定、文化多元、族群和諧、環境永續、世代公平。
編註:請參閱本書第一六五頁「兩岸經貿政策要優先思考台灣的幸福」一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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